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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與投保汽車險金額不足問題

April 23, 2015

即使是經濟狀況最佳的時期,在加州道路上的駕駛人,也有相當高比 例的人是沒有投保汽車險或是投保金額不足,在他們駕駛汽車疏忽而造成 損害時,不足以支付賠償金。據估計,加州有多達四分之一的駕駛人沒有 投保汽車險。這是說,當你一旦遇到車禍時,有 25%的機會,對方駕駛人 是沒有投保汽車險的。 使這項情況更糟的是,研究發現在經濟走下坡時,許多人經常會不繳 納保費,而讓他們的汽車失效。因此,在經濟不景氣當失業增加時,車禍 中碰到未投保駕駛人的機會就會隨之增加。同時,有更多的人雖然投有汽 車險,但是他選擇最低的投保額(在加州是 15,000/30,000 元的基本責任險 保單),因此,如果你碰上一項車禍時,對方是投保金額不足的機會率就 會更大幅度增加。由於目前正是處於經濟不景氣時期,為了保護你自己碰 上未投保與投保金額不足駕駛人的問題,就比過去任何時期更為重要。 如果你不幸在車禍時碰上一名未投保或是投保金額不足的駕駛人時, 對你的影響就有可能是相當重大的。當另一個人過失發生車禍造成有人受 傷時,支出的費用是很高的像醫院、醫師與救護車的帳單、以及無法工 作而損失的薪資。如果對方並未投保,你就不能向對方的保險公司要求賠 償,而且你要求對方個人支付賠償金,也幾乎是不可能的。即使你本人投 保了符合加州規定的保險,而如果投保額是最基本的 15/30(即 15,000/30,000 元)時,你的損失金額將很可能會超過保單的限額。即使是 一項最短期的住院,或甚至是相當小的車禍,損失金額也會超過限額的 15,000 元。 你自己汽車險中加保的未投保駕駛人險(UM)及投保額不足駕駛人 險(UIM)則可解決這項問題。在加州,保險必須要向你提供這項外加的 保額,而且只有在提出書面要求時才能免保。不過,在加州投保 15/30 本責任險時,也能外加這項保額,雖然在許多情況下,保額還是不夠的, 但多少能提供一些保障。事實上,在許多情況下,只有 15/30 投保不足駕 駛人險時,是幾乎沒有什麼保障的,因為通常是在過失對方支付賠償金 後,才能開始從你外加險支付。因此,當過失對方擁有 15/30 基本責任險, 支付你 15,000 元賠償金後,你自己外加的 15/30 投保額不足駕駛人險,就 根本不可能支付你額外的賠償金了。 通常,UM UIM 外加險的餘額是遠高於 15/30 的最低金額的,而 且在保額大幅提高後,保費增加卻並不太多。因此,明智的做法是考慮這 項情況及與你的保險經紀討論這項保險,並且應該獲得一家以上保險公司 的保費報價。我們應該了解目前醫療費用有多昂貴,特別是住院支出,而 且更重要的是,受傷還有其他的損失補償,像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因此, 明智的做法是投保至少 30 萬元的保額的 UM/UIM 外加險。通常 UM/UIM 是合併成一項保險,因此,只要支付一筆保費就涵蓋兩項外加險了。 增加 UM/UIM 外加險的保額還有另一項好處,就是這兩項外加險並不 僅適用於投保人,而且也涵蓋乘坐你投保車輛的其他人、允許駕駛你投保 車輛的駕駛人、以及與投保人同住的親屬即同居親屬。這兩項外加保險 更有價值處,是你或同居親屬在搭乘其他人的車輛、或是在騎自行車、或 是步行時,被車輛撞上時也適用,將可保護你與你的同居親屬在被未投保 或投保金額不足車輛撞上時,獲得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