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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歲行人獲得137萬5000元的和解賠償金

elderly couple

(在舊金山高等法院張某控告內部解決公司案─Cheung v. Corporate Interior Solutions, San Francisco Superior Court case number 404347) 我們的76歲當事人是在早上散步時,在行人穿越道被一輛沒有注意到他的右轉汽車所撞上。這名老人因並無生命危險的受傷住院,由於康復良好,僅數天就出院回家由妻子照顧他。但在回家第二天早上,她妻子發現丈夫從公寓內失蹤了。經過一陣尋找後,發現當事人半昏迷在鄰居公寓的屋頂上,而他應該是從自己的公寓屋頂摔落大約20呎到鄰居屋頂的。他顯然是在自己屋頂遊蕩時,不能辨識方向而摔落的。他當時摔斷了數根骨骼及頭部受傷,但最後都逐漸康復。 這名老人被汽車撞上的駕駛人曾承認錯誤,但是保險公司聲稱,他們對於出院後從屋頂摔下的意外,並無責任。事實上,老人從屋頂摔下的受傷遠較車禍為嚴重,保險公司說,那是老人年齡太大的結果,與車禍無關。 我們在受理本案後所關切的是,老人從屋頂摔下後所需要的長期醫療照顧與復健,而那次屋頂摔落的意外,顯然是車禍造成的後遺症。我們在聘請專家的作證與調查後,提出證據顯示,老人出現不辨方向症狀及從屋頂摔下造成二次受傷,是由於第一次受傷住院時服用處方藥物的副作用所造成,因此,第一次車禍的駕駛人除了應為車禍受傷負責外,也應為第二次從屋頂摔落負責。結果我們為當事人成功地獲得1375萬元的和解賠償金,足夠這位老人的醫療照顧、改變他的生活方式、以及補償他所遭受痛苦與創傷的損害。

Settlement Amount
$1,3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