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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受傷及意外死亡

由於人體受傷的案件種類繁多,受害者從嚴重受傷,極度痛楚到昂貴的醫療費和不能工作而沒收入致經濟困難。更悲痛莫過於死去親人,那些痛苦和氣憤都需要專業有經驗和細心關懷的專業人士來指導他們保護和訴訟他們的法律權利。為了公平的代表一個客戶,一個律師樓一定要有準備充足的時間和資源,和用他們的知識和經驗規劃一個取勝的方案。Meisel Law Group律師樓有例證証明我們在這方面的成就。

在加州的法律下,當一個人的受傷是由另外一方引起,受傷的一方可以向錯的一方索取賠償。索償金額包括所有因意外引起的傷害和預知或不預知的損失。加州民事條例第3333條,人體受傷的損失包括住院費和各類醫療單,包括過去和將來,物件損失,工資損失,損失工作能力,損失利潤,損失工人福利,家謢和謢理費及其他醫療費用,醫療器材譬如義肢,其他自付費用,痛苦患病,失去人生樂趣,情緒創傷,心理受傷,從前傷患加劇及將來病情估計。

如果錯的一方引起另一方死亡, 損失包括醫療費用,葬禮費,埋葬費,及相關的費用;失去經濟支持及服務,失去社交,安慰,關注,保護,同伴,配偶,建議,訓練等等。一般情形下,受傷一方需提出証明;亦即受傷一方需出示適當的証據,証明是另一方的錯引致受傷,及各種損失。

在Meisel Law Group律師樓, 我們在辦理人體受傷和過失致死亡的案件上有特出的表現。我們有豐富的知識,經驗及為争取你案件的應有合理賠償而定下的許諾。請在發生意外後立即聯繫我們,進行一項免費諮詢,以便你的權利能夠獲得保障與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