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跤、跌倒場所責任
跌倒是非常普通的意外,許多時候都會造成嚴重傷害,包括骨裂、韌帶撕裂、深度裂傷、以及頭部與脊椎受傷。一位有經驗的律師瞭解如何證明這些意外特例的責任要素,例如保持證據的重要性,其中包括現場、穿著的鞋子、以及研究其他的重要問題像現場燈光照明、設計與違規等。
當一個人從樓梯上摔下來、在有危險的行人道上或其他行人區滑跤、在一處滑的地面跌倒、或是在一處建築物其他各種狀況跌倒時,那可能是由於房地產業主、或業主雇用的人像合約商等的疏失。通常業主都會辯稱,這些意外都是摔倒或是跌跤者的錯失,指責是他們自己頭暈、或是沒有看清楚往那裡走、或是他們應該能夠避免「非常顯而易見」的狀況。
米素律師事務所,在這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並且知道如何能為受傷者爭取贏得賠償的最佳機會。本事務所曾處理過數百件跌倒的案件,從有缺陷的樓梯、建築欠佳的護欄、不良的照明、食物或液體留在地面、以及由樹根或其他問題造成行人道裂開等所引起的意外。本事務所也曾代表當事人由於其他無數情況受傷的案件,這些情況包括玻璃破裂、未使用安全玻璃、有缺陷的門、異物掉落在購物者身上─特別是在大賣場、從屋頂摔下等等。
其中有一件案子,本事務所是代表35歲的油漆工關先生(譯音─Mr. Kwan),他是在使用一根「長柄」滾筒油漆一棟建築物外牆時,碰觸到頭頂的電線,造成他的手臂與手部的電擊及灼傷。本事務所在重建意外現場及進行法律研究時發現,那條頭頂的電線距離建築物太近,不符合法律規定,才引起這項意外,最後獲得74萬5000元的和解賠償金。(關某控告某加州電工公司─Kwan v. Doe California Electrical Company)
在另一件案子,本事務所是代表一個家庭,他們是逛大賣場時,有一整個裝在墊板上的貨物從高處掉下來,把包括父母親及三名孩子的全家五口都壓傷。本事務所在受理本案後發現,這家大賣場疏忽未把裝在墊板上的貨物固定安全,結果獲得相當數額的賠償金。
最重要的是,你的律師為了替你爭取受傷與損害賠償時,必須願意為你告上法院。米素律師事務所就是這樣作的,在一件一名婦人在舊金山市的行人道電梯口,由於雨水使門口很滑而摔倒,首先這棟建築物的保險公司否認有責任而拒絕支付賠償金,但是在本事務所把本案交付法院仲裁後,一位仲裁官裁定當事人應獲得賠償金。(李氏控告康利公司─Lee v. Kam Lee Corporation)